化夏化学: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引热议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化工业界引发热议。业内专家、企业家认为,推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既有助于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和制度硬化约束,促使全社会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践行发展新理念,又有助于引导化工全行业在行动上更加自觉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化工绿色转型升级。

  《意见》明确提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确立系统推进、政策协同,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和强化激励、硬化约束的工作原则,全面践行生态发展新理念,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全面绿色转型。

  南京工业大学化工学院苏贤斌教授认为,《意见》提出的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既明晰生态保护责权利,又强化激励和硬化约束,将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交叉运用,不仅助推规范生态保护补偿行为,更助推化工企业确立绿色生态发展不动摇,打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这场硬仗不松劲,探索绿色转型升级和寻求碳中和新路径不懈怠。

  化工绿色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普遍面临资金瓶颈。上海凯钜融化工智库化工战略研究员胡建龙认为,研究创新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融资模式创新纳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重要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绿色化工项目要求和绿色融资特点的项目提供绿色信贷服务等举措,将有助于解决化工绿色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面临的资金瓶颈。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在宏观层面通过优化探索统筹生态保护模式,将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规范有序和生态保护卓有成效。尤其是随着碳排放权交易越发活跃、绿色金融工具越发规范,将利于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注重优化产业结构,主动利用绿色金融新政,自我加压谋求绿色低碳发展。在微观层面再具体到化工行业和化工企业而言,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将成为化工企业能否实现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分水岭”。换言之,对致力于绿色生态转型升级的产业将带来新转机,而对管理粗放、技术装置老化甚至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的产业必将产生严重打击。

---来源:中国化工报